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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 四川艺术
  • 学历层次:专科
  • 院校地址:花源镇白云大道115号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六条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二十七条普通全日制学生退费的具体处理视其退学时间分段执行:入学当年10月30日前退学的扣除学费及住宿费1/4后退还;当年12月30日前退学的扣除学费及住宿费1/2后退还;在入学后次年退学的学费及住宿费不予退还。除学费住宿费之外的代管费按使用情况具体结算,其他费用则参照学费退费办法执行。如国家有新的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