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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北政法大学
  • 陕西政法
  • 标识代码:4161010726学历层次:本科学校性质:公办
  • 院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58号(长安校区)

十、录取规则: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各省级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3、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110%以内。4、专业安排方法:(1)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2)对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所谓“专业志愿清”是指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学校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的规则。(3)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5、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比后,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分数/专业课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