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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艺术学院
  • 山东艺术
  • 标识代码:4137010458学历层次:本科学校性质:公办
  • 院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第二十八条2009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05】84号文件(详见附件一),文东校区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500元,长清校区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元。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经省政府批准,隶属我院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2009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04】181号文件(详见附件一)。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09年新规定。我院中外合作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拨经费,学生入学学习费用投入较大,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