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中学报名条件?(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5-11-21 06:16:18 | 谋考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语言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33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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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中学报名条件?(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南京秦淮中学报名条件?

南京秦淮中学简介
学校名称 南京秦淮中学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
学校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宁中巷4号
学校电话
南京市秦淮中学(NANJINGQINHUAISENIORHIGHSCHOOL),简称“秦中”。学校座落于东山街道,位于闻名中外、风景秀丽的秦淮河畔,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宁中巷4号。学校是江苏省重点中学,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环境幽雅,人文气息浓厚,是读书求学的好地方。
学校诞生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里,崛起于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腾飞于崭新的21世纪。1997年建成南京市重点高中,2000年建成江苏省重点高中,2001年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2003年转评为三星级高中。2009年被评为四星级学校。2014年成功通过四星级学校复审。
南京秦淮中学师资力量
截至2019年,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好,有市学科带头人5人,市优秀青年教师7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40人,区骨干教师51人,占全校任课教师总数的52%,位居全区高中学校前列。
南京秦淮中学学校荣誉
办学三十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省德育先进学校、省绿色学校、省园林式单位、省模范职工之家、省平安学校、省体育人才后备学;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十大景观学校、南京市首批园林式校园、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党总支部被评为南京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校团委被评为省红旗团委,多次获得南京市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估综合奖和高考质量优秀奖,多年连续获得江宁区先进学校、江宁区办学效能评估一等奖、办学效益千分考核一等奖、区校务公开先进学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南京秦淮中学学校特色
我校是江宁区最早开办美术特色教育的学校。2000年后,学校将美术特长生教育作为学校的特色和重点,不断充实师资力量,增添教学设施,改善教学环境,深化教学改革。学校有专用画室十二间,石膏及静物写生器皿五百多件,画架八十多付,各类美术画册及资料千余册。在教学中,我们根据美术生的特点和高考要求,自编专业训练课教材,制定了完善的教学计划,强调专业训练中的整体性、阶段性和对多种风格的兼容性。依据高考中美术学科特点,合理安排文化课和专业课的课时比重,使学生文化专业两不误。在强化内部教学的同时,学校注重与高校和兄弟学校的联系。经常邀请清华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和省内高中美术特长生教学专家来校讲学、辅导。十多年来,我校美术特长生教学绩效一直遥遥领先。多人被中国美术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东南大学等全国一流美术学院和985、211工程高校录取,共为高校输送了1500多名本科生,美术生的本科录取率一直保持在90_以上。

南京秦淮中学报名条件?(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传媒学院。国标代码:13687。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本科。

第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学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录取过程中的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生须满足相应身体条件,具体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不含英播、法播、西播,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方向)。

(2)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无平足。

(3)表演:发音、耳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4)表演(服装表演):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条 往届生、应届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可选择英语、日语、朝鲜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须达到开班标准),请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本章程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面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以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部分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涉及考生高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关类别统考合格成绩。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1.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策划与编剧)、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数字媒体艺术等13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表演、表演(服装表演)、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等8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使用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如下:

(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漫画、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4.校考网络考核的深圳、哈尔滨、济南3个考点计划及录取原则:

针对深圳、哈尔滨、济南3个考点网络考核的校考合格考生,分别投放招生计划,分别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的排序规则不变。

第二款 江苏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合格。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款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第三款 江苏生源普通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方向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方向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发改委和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八条 其它

第一款 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款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款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四款 本章程由南京传媒学院(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传媒学院(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

南京晓庄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谋考网(https://www.mou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南京晓庄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南京晓庄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20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开、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代码:国家代码11460。学校在各招生省(市、区)的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

方山校区(主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邮政编码为211171。

莫愁校区: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邮政编码为210017。

第五条 学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可追溯至陶行知先生于1927年3月在南京创办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教师教育办学特色鲜明。

九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拥有47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超过18000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第六条 2020年学校面向江苏、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26个省(区、市)招收公办本科生。

学校分省(分专业或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网站“南京晓庄学院招生信息网”( )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分类招生

为更好地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对2020级学生继续实施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对口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转本、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和按专业招生等招生类型学生除外。

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类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考生根据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类,按各省(市、区)标示代码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高考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分流培养

(一)分流原则

学校依据“志愿+综合考核”原则分流。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综合考核排序,在所属招生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填报,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顺序录取。

综合考核排序依据“高考成绩(权重30%)+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权重70%)”的原则。

高考成绩换算办法、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分流流程

第一学期,学校按照招生专业类对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进行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

第一学期末,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分流至各专业。

第二学期始,全部学生以专业进行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

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若因休学等情况不能参加当年度专业分流,复学后由教务处按照入学年度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方案妥善组织分流。

(三)分流计划数

各专业分流计划数按照学生预申请人数以及专业办学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分流计划数由学校确定后在第一学期末予以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的折合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时,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照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照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对江苏省外各省(区、市)普通类考生进行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即由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进行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类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广播电视编导或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类专业

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类专业

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再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江苏省外各省(区、市)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进行专业录取时,由学校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8]127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我校公办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

纳入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工作范畴的理工科专业第一学年按照工科类5800元/学年收费,分流后理科专业按5500元/学年、工科专业按5800元/学年收费;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22000元,赴韩国期间学习费用标准按照合作学校学费标准收费。

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不同的公寓区,为每学年人民币900-1200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有高分新生特别奖、各类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具体详情请登录我校学生工作处工作网站( )进行查询。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新疆投放的5个单列类计划,2020年暂限为女生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市、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常设电话:025-86178888。

电话传真:025-86178288。

学校网址: 。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78111。

本章程由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晓庄学院

2020年6月 谋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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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解读1.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北京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面向全国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立志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学子。这些学子需在综合素质或基础学科方面表现出色。符合条件的学子均可报名参加。2.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请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时,学生仅能选择一个专业组,各专业组均有独立的计划设置,并单独进行入围及录取。医学组将在

2024-11-13 16:49:54